关于公布2021年中新镇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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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大坝安全责任制,按照隶属关系,根据政府领导挂片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现将2021年度中新镇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
特此通告。
***1:小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2:2021年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表.xls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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