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开招聘连上新台阶
(冯亚丽)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是在政策、信息、标准、条件等要素全部公开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程序,面向社会客观、公正地选拔事业单位所需的各类人才。 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颁行以来,长春市先后于200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组织了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今年4-5月份又组织了更大范围的公开招聘。三次实践探索,有哪些经验和创新?带着疑问,记者进行了专门采访。 ■五项举措力求制度进一步完善 “今年上半年的公开招聘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招聘原则和范围、考试科目和方式、成绩计算、组织分工等都与去年保持一致。同时,我们从五个方面对公开招聘工作加以完善。”长春市人事局副局长钱世元开门见山地对记者介绍道。 5月18日,记者在长春市采访时,正值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结束一周之后,记者截稿时得到消息,公开招聘已进行到最后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参加上半年公开招聘的共有17个部门62家单位,拟招聘193个岗位、298人,报名总数1767人,除352名硕士研究生按规定进入考核以外,有1,415人参加考试,平均报名比例为1∶8.3,最高为1∶89。这组数字传递出一个信号: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国企改革的深入,就业压力不断向事业单位转移。更多的择业人员把稳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当作追逐对象——事业单位成为进人焦点。 长春市人事局领导班子在分析了这一现状之后,清醒意识到,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如果不对进人渠道进行规范,极易使个别单位借推行聘用制之名盲目进人,滋生和助长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破坏人事工作软环境,甚至阻碍社会事业发展进程。 以解决人员“入口”问题为核心,2006年是长春市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建立的起始年。市人事局在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这一做法将作为常态纳入制度化轨道。 与上一年度相比,2007年的公开招聘体现出四个特点:一是招聘岗位专业性强,193个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占95.34%;二是报名人员学历层次比较高,1767名考生中91.38%是本科以上学历;三是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公开招聘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 所谓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就是钱世元介绍的“五项措施”—— 一是把公开招聘的范围从市属事业单位扩大到全市城区;二是强化了招聘岗位职数管理,用人单位不但要有空编,还要有空缺岗位职数;三是针对不同岗位职级提出了不同的年龄要求;四是在笔试中突出测试运用知识回答问题的能力;五是取消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验、性别、户口等方面的限制。 ■既加强宏观管理又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 担心失去用人自主权是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最大的心理障碍,解除这一障碍的有效方法就是透明公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春市的事业单位聚集了全市8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口大约4.5万人中,有3.1万人是事业编制。随着人才竞争的加剧,事业单位对人才的渴求越来越强烈。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单位间调动和小范围内招录引进人才,限制了选人视野,所以,很多单位寄希望于通过建立公开招聘制度,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前提条件是能够保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广大的择业人员,更是渴望通过公开招聘制度,根除选人上的腐败,享受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 准确把握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尺度是关键。 长春市的做法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正确处理五种关系,科学设置六个环节。五种关系是:遗留问题与公开招聘的关系;考试进人与考核进人的关系;笔试与面试成绩的比例关系;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的比例关系;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关系。六个环节是: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现场报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笔试分别由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和公示。 2006年两次公开招聘,给予长春市人事局探索实践的极好机遇,既充分体现了政府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入口”的宏观管理作用,又同时赋予了事业单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从而为今年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打通了关节。 据钱世元副局长介绍,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有权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自主确定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二是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对拟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科学严谨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任何一项新制度的实施都需要人文环境和制度本身的科学严谨。如果说2006年上半年长春市人事局致力于营造人文环境,那么,下半年的公开招聘从八个方面改进和完善,才是赋予公开招聘制度旺盛生命力的根本所在。这八个方面包括—— 建立招聘方案联审制度。实行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三家联审,对各单位制定的招聘方案严格审查,使方案更加科学规范; 实行补充报名制度。取消用人单位在报名基本条件以外设置的附加条件,对报名不足1∶3的岗位,在报名后的第二周,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补报,补报仍不足1∶3的视为短缺专业; 实行同一专业调剂政策。遵循“专业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岗位条件、用人单位与考生双方自愿”的原则,允许考生在不同单位的相同专业之间进行调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满足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 建立专业科目联考制度。两个以上单位招聘财会、计算机、法律、文字综合等类同一专业岗位之一人员的,委托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等等。 在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进程中,长春市正愈加理智和成熟起来。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