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启用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精神,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大数据局下发了《关于启用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及使用说明
1.手机通过应用市场、安装“爱山东”APP并登录;
2.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找到该服务并进入申领流程。
3.进入服务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当前用户所属地域,上传1寸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可通过手机提前拍摄好所有照片),勾选承诺协议,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证件效果预览页面,
4.在证件效果预览页面,检查个人信息及实际卡面效果(个人照片必须保证面部清晰,无遮挡,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证件不可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5.申请提交后,可在“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办件”,查看审批结果。
注意:
用户提交成功后,需后台数据核验和信息同步,一般不超过1小时,即可发放电子证件;申领流程每个用户只需操作一次,以后可以直接去电子证照模块亮证使用,无需重复申领。
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亮证使用说明
1.为方便使用,可将电子老年优待证添加到“我的证件”,方便后续使用时快速打开。本操作只需在首次使用时操作一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打开“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证件”——点“全部证件”,进入电子证照模块,点击“添加订阅”,在“卫健委”类型下找到“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点击“订阅”按钮,即可完成证件订阅。
2.亮证使用:订阅电子证件成功后,点击“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即可亮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