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共促工作圆满完成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香洲区人民政府决定不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营造节日欢庆、祥和的氛围,香洲区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多部门共同发力,稳步实施多项举措,圆满实现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事故目标。
一是周密部署,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推进。香洲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珠海市香洲区2019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确定我区2019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区安委办主任申振军同志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周密部署管理工作。同时,香洲区人民办公室印发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19]16号),成立刘齐英区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机构。
二是多渠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区烟花爆竹办撰写《共建平安和谐香洲 抵制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给家长的一封信,委托区教育局发给学生家长,撰写《建设平安和谐文明香洲 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倡议书,发给各镇街作为宣传单张模板并分发给辖区各商铺,同时借助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的各种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宣传。区安监局印制3000份公告海报并张贴在全区各住宅小区内,委托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公交车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海报,在《珠海特区报》导二版和《珠江晚报》一版刊登公告,委托珠海电广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宣传广告并在珠海1套《珠海新闻》中播出。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相关公告。
三是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组织部署“打非”专项执法行动,自12月29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我区安监系统共出动检查组593组,检查人员378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19家次,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商铺6家,没收烟花爆竹31.5公斤(移交给公安部门销毁),严厉打击了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同时区烟花爆竹办组织各镇(街道)、公安、安监、工商、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检查组30组,执法人员231人次,检查商铺493家次,发现2处违法经营点,收缴烟花爆竹1.5公斤(移交给公安部门销毁);四是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香洲区共聘请安保人员715人次,经费开支8万元,在年除夕至年初六、元宵节晚上,安排安保人员对往年非法燃放现象较多地区,尤其是原烟花爆竹燃放区进行值守和现场监管。同时区安监局申振军局长在2月4日(除夕)、2月6日(初二)、2月19日(元宵节)夜里亲自带队巡查情侣路和前山河沿线的管控情况。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工商、城管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晚巡查。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公司对自己辖区开展巡查;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区烟花爆竹办组织了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香洲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和各镇(街道)实行春节假期烟花爆竹值班制度,整个春节假期,各单位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每日16时前将当天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数据上报区烟花爆竹办,区烟花爆竹办汇总数据后再上报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