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4月施行,这一办法也被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究竟哪些行为是不文明行为?旅游主管部门如何记录?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外事侨务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办法》所称"游客不文明行为"是指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办法》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具体明确,并由县、地市、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游客不文明行为"采集报送等工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管理工作。
"《办法》中涉及两个‘通报"。"该负责人谈到,第一个是通报制度,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将通报游客本人,被告知游客可提出异议。第二个是通报给相关部门,比如公安、海关、银行等机构,这意味着游客一旦被列入"不文明档案",以后不管是参团游、自助游、商务出游、出境探亲等都将面临被喊"停"的尴尬。
随着《办法》的出台,我市将加大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让游客知晓该如何遵守,以及不文明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旅游主管部门还将通过日常检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等进行整治,并与旅行社协会商议建立我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在业内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