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始
根据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7日起,对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和总结阶段。整治内容为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三部分。药品生产方面将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药品批发方面将重点整治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药品零售重点整治是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为了做好药品集中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并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