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面向海内外引进20名博士研究生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党政干部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佛山日前发布公告,拟面向海内外引进20名博士研究生人才。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bm.gd-pa.cn/wsbm/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提交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入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可),“双一流”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学科必须是该校“一流学科”。
4、具有与职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须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
7、报名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承诺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证明,若正式引进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工作安排
引进人才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至事业单位七级职员(事业单位正科级)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可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单位工作。聘期满后,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照公务员调任程序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因表现一般,未能调任党政机关工作的,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
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聘期内,聘用人员享受聘用职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
享受我市人才政策扶持。全职引进的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涉及的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按所认定的人才层级,执行市级现行有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