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总结如下:
一、200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如期完成各项政府采购任务
今年我中心除圆满完成年初各单位的采购预算之外,还完成了市、区政府临时下达的各项采购任务。在整个采购工作过程中,始终贯彻廉政建设、节省资金、政策导向三大功能作用,注意突出抓重点项目、大项目,突出抓紧急项目和难点项目,从而保证了项目进展顺利、优质优价,基本满足了采购单位的需求,得到采购单位的认可、赞许,也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的最终目的。
1~12月份,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6152.97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18999.83万元,预算外资金1113.2万元,自筹资金6039.93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462.65万元,节约资金2690.31万元,资金节约率10.29 %,采购次数351次(其中货物类312次,工程类25次,服务类14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实际采购额增长了14.6%,采购次数增加了42.69%。在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公开招标项目占76.53%,非公开招标项目占23.47%。
完成的主要采购项目有:
1、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车辆统一投保项目。今年上半年,我中心组织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车辆统一投保项目的首次公开招标采购工作,这是我区服务类项目进行的首次大规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涉及到我区所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2006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的车辆保险。通过我中心的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以及区财政局的密切配合,本项目顺利完成。据统计,本次车辆统一投保预算金额1200万元,实际采购额875万元,节约资金325万元,节资率为27.1%。
2、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的定点加油项目。今年底,为适应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加油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心快速反应,在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结果,通过择优比较,再与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中标公司进行谈判的方式,确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油分公司的105家油站,作为我区政府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该项目的快速顺利完成,开辟了我区公务车加油项目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先河,对进一步扩大我区政府采购范围具有积极意义。
3、顺利完成教育系统暑期紧急采购。今年6月底,我中心在接到区教育系统暑期紧急采购项目后,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发动全体员工,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开展市场调查、制作标书、开标评标,确保了这批项目的顺利完成,受到采购单位的好评。
4、货物类协议采购工作全面铺开。20005年底以来,经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加的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同意,我中心对电脑、复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开展协议采购工作。通过实行协议采购,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及时满足了采购单位的需要。今年1~12月份共完成协议采购178次,采购金额3010.03万元。
5、严格按要求做好我区的车辆采购工作。本中心按照省、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有关车辆采购的要求,严格把关,按程序认真做好我区车辆的政府采购工作。今年1~12月份共采购各类车辆195辆,其中轿车12辆,旅行车23辆,的士头人货车99辆,中巴8辆,大巴2辆,其他专用汽车51辆,采购总金额5607.55万元。
(二)积极稳妥推进网上政府采购
我区网上政府采购于去年底开始实施,今年即将区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采购单位通过网络查询相关采购情况、确认招标文件和采购结果等,注册供应商则直接登陆我区政府采购网招标文件、进行网上答疑和查询相关信息。通过实行网上政府采购,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便了监督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同时,也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三)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程序操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结合网上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行,我中心重新调整了内部部门职能分工,将项目的采购工作按流程分为开标前和开标后,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也就是说一个项目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工作人员,才能完成其项目的采购工作,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内部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同时配合每个工作岗位,制定出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纪律,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
(四)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为及时完成2006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我中心在今年上半年向区属各单位发出了《关于及时做好2006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实行网上采购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中的有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也提醒采购单位要提早申报,通过预留合理的采购时间以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
在采购招标、评标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在联席会议确定的内容框架下,在采购监管部门的支持下,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采购成功率,或灵活运用其它采购方式,努力提高采购效率。如对一些公开招标不成功的项目,采用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做法;对电脑等部分通用货物,采用协议采购方式,及时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
(五)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今年5月,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我中心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相关环节制订防范措施,确保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同时,对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的相应环节,也注意建立防范机制。一年来,未发现本中心及采购单位有任何不廉洁的行为。
(六)积极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努力扶持区属企业发展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我中心在区领导的指示和支持下,积极探索如何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我区纳税大户等企业产品的扶持力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出《龙岗区自主创新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以区政府的名义发文至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该《暂行办法》自今年9月实施以来,我中心在标书制作、评标组织工作中都有所约定和具体指引,各采购单位在协议采购中也基本能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七)加强学习探讨,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一年来,通过加强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兄弟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共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提升我中心的业务水平。此外,我们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区体改办提交了《我区街道政府采购工作发展探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回顾及探讨》、《关于对龙岗区体制改革办公室调研函的复函》、《适应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完善我区街道政府采购》等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下一步发展进行探讨,并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八)加强业务指导,不断完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加大区、街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力度,我中心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了2次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街道政府采购工作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从7月份开始,我们又组织举办了四期街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有12人参加了这次学习培训。中心骨干工作人员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帮助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实际的跟班操作学习中,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为适应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今年11月底,我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区纪委提交了《适应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完善我区街道政府采购》的调研文章,对我区街道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同时对我区街道政府采购工作拟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提出了两种备选实施方案。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招标项目废标率较高。在今年我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项目中,一次性采购成功的项目只占***.42%,废标率高达35.58%。通过分析,造成废标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
(1)采购项目要求定位不合理。采购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对市场了解不充分,预算过小,但提出的技术参数和资质要求却过于随意或过于苛刻,无法形成足够的竞争力,以致造成项目废标。
(2)项目申报时间安排缺乏科学性、计划性。许多采购单位对采购时间的要求随意性大,采购时间安排节点不科学。主要表现:一是未给项目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往往是一申报即要求上项目。二是项目虽已确定,但往往拖延至年底才申报,造成项目积压,突击采购。
(3)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单位的主观性过强。有的采购单位代表对所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等采购要求并不十分了解,对某一品牌却情有独钟,参与评标时他们总试图引导专家的评审,或者是不愿意接受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而造成废标。
2、采购项目的计划性不够强。目前我区的政府采购计划,仅是由区财政局预算部门提供的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未包括预算外、自筹资金等其他类型的采购项目,而预算内采购项目,目前仅占我区政府采购总金额的一部分。这种状况,一方面,造成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陷于被动,采购的组织安排工作没有计划性,只能是根据随时申报随时安排采购;另一方面,使得本可以合并采购的同类项目,由于没有计划性,在同一时期经常重复采购,造成区政府采购中心需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重复采购,降低了采购效率。
3、规避公开招标现象时有发生。在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时有采购单位以上级有要求、时间紧迫等各种理由,故意规避公开招标。本来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出于无奈,不得不同意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完成,影响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
4、街道政府采购规程不全、工作滞后。目前我区街道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目前各街道大部分都是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加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据统计,目前我区街道办事处的政府采购人员定编26人,而实际从事政府采购的专职工作人员只有10人。
(2)政府采购规程不全,无法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由街道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完成的多数项目并没有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信息没有公开发布,评标过程没有聘请评标专家参加,一旦引起投诉,后果将是比较严重的。
(3)规模太小,效益不高,反增政府采购成本。我区街道的年度政府采购额并不大,2005年度11个街道的政府采购总金额为9585.71万元,上千万元的才2个街道。各个街道的年度采购金额也相差很远,从100多万元至3000多万元不等。
(二)几点建议
1、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提高采购单位的认识。利用会议、党校培训、电视、报刊、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使采购单位特别是有关方面领导了解我国在现阶段推行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提高他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积极配合、支持政府采购。同时通过宣传,使他们了解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明确政府采购是以公开招标为主,必须提前申报;真正了解政府采购与传统自行采购的不同之处,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加强与采购中心的配合,理解和支持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开展我区政府采购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的刚性。由区财政部门在年初制订出可执行的我区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将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均纳入采购计划,该采购计划通过后,由区财政部门在年初统一录入我区的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年度计划合理安排采购工作,真正做到批量、集中和有计划的采购,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3、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政府采购配置标准。为做好不同采购单位的同类项目采购,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其中,区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办公设备等通用设备要制订出统一的配置标准;区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部门专用设备的采购需求要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并确定统一的采购需求;区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大沟通和协调的力度。
4、切实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财政、监察、审计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那些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单位的监管、查处力度,以确保《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将街道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统一采购。为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我们根据与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关联程度,同时结合我区区本级以及街道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种备选实施方案,其中方案一:是与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从2007年起将南湾、坂田街道纳入区级政府集中统一采购,从2009年起将其余街道全部纳入;方案二:是不待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即在条件成熟时就纳入,计划在2007年下半年一次性全部将街道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区级政府集中统一采购。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