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省、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要求各街道、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加快金平经济发展、促进部队全面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让广大解放军官兵和优抚对象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进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浓郁氛围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光荣传统,是夺取中国革命胜利、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宝。各街道、各单位要把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区委二届一次全会精神作为节日期间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在城乡上下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政军民大团结”的浓郁氛围。要广泛宣传广大军民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而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要宣传军政军民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中涌现的双拥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要大力宣传广大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教育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革命传统,支持改革开放,克服各种困难,安心生产,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积极为驻区部队和广大优抚对象办实事好事
各街道、各单位和各行业要把支持军队建设、推进军事斗争准备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解决优抚对象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力度为其排忧解难。节日期间,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形式多样、内容实在、效果良好的拥军优属活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带队走访慰问所在地的驻军部队,走访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下岗失业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广泛开展送春联、送慰问信活动,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在走访慰问中要注意了解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地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沟心通气、联络感情,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民联欢活动,召开复退转业军人代表、军属代表座谈会。军民共建单位要利用节日举办庆祝活动,不断拓宽新时期军民共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共建活动的质量和层次。各类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要走进军营、深入优抚对象家中,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慰问活动要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要讲求实效,充分调动广大军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积极为驻地部队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各街道、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为驻地部队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要结合实际、加强协调,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支持部队搞好军事建设、战备训练演习、信息化建设、国防动员、后勤保障社会化等各项工作,完善拥军支前预案,建立好拥军支前机构;要紧紧围绕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战略,加大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力度,把地方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部队科技练兵领域,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要力所能及向基层部队赠送图书和学习用品,为官兵学习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认真落实拥军和优抚安置政策
各街道、各单位要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近年来出台的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热情帮助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保证优待金及时、足额兑现;切实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伤残军人办理改领伤残抚恤金手续;不断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将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要改革优抚资金发放办法,全面实行优待抚恤补助经费通过银行统一发放,确保优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对家庭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优抚对象要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全面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要内容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搞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节日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防止铺张浪费。各街道、各单位开展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情况,请于2007年3月5日前书面送区双拥办(设在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602449,电子邮箱:jymzyf@21cn.com,联系人:林佩杰),以便汇总报市。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