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荣获多项殊荣
本网讯(王顺平):在12月19日的宜昌市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全市法治建设暨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我县及10个单位、14名个人荣获殊荣:兴山县荣获全省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县,林业局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黄粮镇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乡镇,国税局、交通局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县普法办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依法治理办公室,天星供电公司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学法用法先进企业。市政府表彰的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有:黄粮镇店子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水月寺镇水月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昭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黎锋同志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贺军同志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李清波同志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模范,许开龙、裴昌玉、张国强三同志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简万兴、王铜远二同志荣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袁代耀同志获市政府表彰的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员,李笃文、王家德、万能兵、路兴和四同志荣获市政府表彰的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陈琼同志荣获市政府表彰的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