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殿波,副主任隋立志、刘家宽、张波,副市长王亚全参加活动。
张殿波一行先后到营口凯宁实业有限公司、市不动产服务大厅、市行政审批大厅进行实地检查。
在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工作汇报后,张殿波表示,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市营商环境局组建以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平台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张殿波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特别是《条例》中责任部门的宣传,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先争优等相关活动。要对照《条例》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大石桥实际,出台大石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标准。要加强营商环境基础建设,做好平台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促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中,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王亚全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王亚全表示,下一步,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归纳梳理本次检查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加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力度,细化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记者 刘博 徐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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