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有效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人才保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门, 并明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党委、政府所属系统内负责专类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规模比较大的职能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承担谋划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难题的职能,并通过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服务人才专项例会制度,审议人才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协调***人才发展突出难题、重点问题,重大事项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建立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才工作述职制度。
二、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重点抓好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点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开发、重大平台推进、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人才政策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服务体系构建、人才资源市场培育发展、人才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农村建设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能大力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本部门重点人才工程(工作),制定并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其他党政职能部门要主动有为,密切配合,在人才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加积极的支撑保障作用,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科学的工作落实机制。完善组织部门人才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职责、人员、经费到位。各类开发区(园区)、镇(街道)等重点引才引资平台和相关部门,要明确人才工作责任部门,配强人才工作力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设立人才专员。
三、推进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规划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策创新工作组,整合资源,创新突破,组织开展政策创新研究,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投融资、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土地利用、税收服务、审批服务、职称评定和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完善“两招两引”协同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产业培育和人才科技互融共进。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完善研究经费、职称评定与科技成果转化“双挂钩”和高层次科研人员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两保留”等鼓励政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人才向企业流动,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建立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强化“生活绿卡”政策集成功能,建立“生活绿卡”责任倒查机制,逐步实现人才政策“一卡通”。完善领军人才助创体系,健全政务、金融、校企合作等服务联盟运行机制,组建律师、税务师、会计师“三师服务团”,选派“创业助理”,开展驻企助推和“红色代办”服务。推行人才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简政放权,精简规范人才评价、人才流动和项目申报等环节审批和收费事项。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加快发展人才服务业意见,引进培育壮大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并引导其参与和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制定满足不同层次引进人才住房需求的人才专项房政策。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和人才发展评估制度,适时发布人才发展蓝皮书。
四、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围绕人才结构优化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整体谋划推进重点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和领军人才企业“争千创亿”工程,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对特别突出的重大项目和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进人才项目本地化、产业化。启动实施“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对列入国家、省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的优秀拔尖人才,加强***培养,予以重点支持。启动“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和国资企业引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工作、金融投资、规划建设以及经营管理等紧缺专业人才,探索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才特聘制度。启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向企业科技平台集聚,与企业科技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能力。深化推进“人才强企工程”,鼓励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高素质高技能产业人才队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行业实际,统筹实施本地本部门重点人才工程,形成上下衔接、综合配套的人才工程支撑体系。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加强协调指导,逐项听取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确保重点人才工程落到实处。
五、推进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强化差异发展提升平台承载力。完善规划体系,推动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秀洲光伏高新园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创新园、中国归谷嘉善科技园等区域创新平台扩容提质,加大人才管理改革创新,提升高端人才承载力,谋划建设省级层面的“未来科技城”。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布局研究,加强人才科技项目与重点产业、民营企业的对接引导,鼓励各地依托产业集聚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等平台,规划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区分、差异发展的 “千人计划”项目转化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一体化模式。大力引进大院名校和科研机构,支持中国电科三十六所、浙江清华研究院、中科院浙江院等科研院所发展壮大。加强创新联盟建设,推动政产学研金介用紧密结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组建研究院、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栖息平台,加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六、加大人才发展专项投入,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人才投入,各级财政人才专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并根据人才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建立完善人才专项投入逐年递增机制,2014年达到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1.5%,2015年达到2%,到2016年力争达到2.5%。市、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强统筹管理,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等各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创新绩效导向,为人才引领产业发展,承担科研项目,集聚创新要素,产出高新成果提供保障。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设立科技金融专项办公室,重点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设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领军人才企业、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等重点企业群体的综合融资支持,推动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体系。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基金,改进财政科技金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扩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完善多层次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快发展科技银行、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小额贷款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积极创建省科技金融示范区。
七、严格人才工作考核督查,坚持“第一资源”第一权重。要把人才工作列入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提高人才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的比重,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督查全市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制定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人才工程(工作)推进督查制度,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对优秀人才工程(工作)由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八、加强直接联系高端人才,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实行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直接联系重点创新平台、优秀人才和人才项目制度。建立市、县(市、区)重点联系人才库,各级组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联系入库人才,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完善人才荣誉制度,设立南湖功勋奖,市委、市政府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南湖功勋奖和“南湖百杰”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南湖功勋奖每次评选1-2人,每人最高奖励100万元。加强招才引智环境建设,每年举办一届“星耀南湖”精英峰会,宣传人才政策、先进典型,促进人才、项目、资金、市场对接合作。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宣传,市级主要媒体要及时宣传推广人才工作重要政策、举措和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带头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待遇优厚、后顾无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敢为事业用人才,敢为人才担责任,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 2013年1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