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府办[2008]318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佛山市高明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近期,我区火灾事故呈上升态势,火警次数明显增多,10月份和11月份,我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0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600元。进入冬季以来,人们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加;加上临近元旦、春节,人流物流增大,工厂加班加点生产,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2008年11月10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为消防安全特别防护期(以下简称防护期)。在防护期内,要努力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小毅(副区长)
副组长:李启雄(区政府副秘书长)
郭芝林(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冼初成(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肇华(公安分局副局长)
蒋 卫(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思明(区建设局副局长)
谢剑文(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卫球(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冠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兆冲(区卫生局副局长)
廖冠明(区经贸局副局长)
区有雄(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符和雄(规划分局副局长)
聂炎辉(区工商局副局长)
金嘉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德明(区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郭芝林(兼)。
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根据市府办《印发佛山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8]254号)精神,我区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12月份迎接上级检查;继续巩固“一畅两会”、建筑消防设施、“城中村”消防专项整治成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小”场所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回头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所有大型活动都要求制订周密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采取措施,该罚的要罚,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
(二)确保完成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今年初,区政府与各镇(街道)以及有关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有关单位要逐一对照检查落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在防护期内,要继续强化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展深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专题节目,构建“声、屏、网、报”立体化宣传格局。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对老人、妇女、中小学生等容易受到火灾侵害的群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要重点加强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及劳动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
(四)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大力提升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做好灭火救援的技术、物资、生活和社会联勤应急保障工作。在防护期内,要组织联合灭火救援演习,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公安、专职消防队伍要从思想、组织、措施、保障等方面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冬季灭火救援技术和战术训练。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宣传、管理;特别是荷城街道,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社区),火灾不死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对发生问题或者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倒查。
(三)落实督导。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四)及时收集和总结情况。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2月17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88684999,电子邮箱:xfddg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