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又有新成就
7月1日,威海市上半年度最后批次职业技能鉴定在威海职业学院开考。此次鉴定科目主要有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啤酒)、药物分析工、药品购销员等4个工种,涵盖了中、高两个级别,共有530余人参加。至此,2011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45个职业(工种)12868人参加技能鉴定,11573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
《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就业管理,并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部门也要求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的劳动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根据国家的各项规定,我市制定了一系列鉴定配套措施,对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制定了相应的申报条件。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鉴定内容大体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经过职业技能鉴定而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本职业、本岗位的资格凭证,其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