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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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重新认定的深圳市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重新认定第一批、第二批)予以公示(见***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目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深圳南山区民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86077873
传 真:0755-86077870
***:
1.深圳市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doc
2.深圳市南山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重新认定第一批、第二批).doc
南山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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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8:42: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