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八项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规则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了《人事代理工作细则》等8项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规则,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进编、留学回国人才接收录用等30多项人才流动工作中的基础性人事事务公共服务业务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这是江苏省人社部门继全省整体推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后, 从强化人事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入手,全面创新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的规则明确,所有单位进人均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结果要统一公示,业务办结情况要统一对外发布。规则对不同类型单位各种进人手续进行了规范,统一了各式表格,优化了办事程序,堵住了用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疏漏。新规则要求用人单位在新进人员人事档案到档之日起30日内,将用工合同归档并办理社会保险,保障了人才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防止了虚假用工的现象。新规则规定,如审核发现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弄虚作假,除没收虚假材料,作不诚信记录外,还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进行处理,有效地遏制了造假行为。
据了解,作为新规则的配套措施,早在今年初,江苏即在全省取消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收费,彻底斩断了“经济利益驱动”这只无形的手,让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执行规则腰板硬、底气足。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还特地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开辟专栏,打造网上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将公开招聘公告、公示及30多项基础人事事务公共服务的办理结果适时在网上统一公布,既方便了单位和人才及时查询,又让单位用人情况处于阳光监督之下,提升了人力资源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他们还创造性提出“零距离、零失误、零争执、零投诉”、“讲亲情、讲感情、讲热情、讲激情”、“坚持原则性、体现灵活性”的服务理念;推行“一站式、一单式、一条龙”服务;还分批对近300名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
据统计,新规则施行后,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已审核发布公开招聘公告2000多条,办理事业单位进编1000多人,发现查处弄虚作假材料60多人次,基本实现了江苏省省直事业单位和其他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