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出台中层及一般干部双排办法
去年,象山县将县管领导干部全面纳入“双对”考核,并且在“双对”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块上排位、线上排位”,有力地促进了县管领导干部增强创优争先意识,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将“双排”工作向中层及一般干部延伸,县“双对”办在前期调研和前后召开六次座谈会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双对”考核开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形成了《象山县机关中层及一般干部“双排”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后于8月29日正式出台“双排”办法。该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工作人员“双对”考核制度,能有效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的展开。
一是明确了“双排”办法的排位方式。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分别进行年度考核得分排位、领导综合评价排位,一般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得分排位,不进行领导综合评价排位。中层正职或副职排位人数5人以下的单位,进行中层职务混合排位。
二是完善了年度考核得分排位。年度考核得分由年度考核初始得分、奖扣分和班子集体评价分三部分组成,即年度考核初始得分+奖扣分+班子集体评价分。各单位可以在上述三部分组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增加年度考核得分组成项目。年度考核初始得分按《象山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的方式进行,即“四次季考评的平均分×60%+年度民主测评得分×40%”。奖扣分以激励先进、鞭笞后进为导向,确定奖扣分项目。对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奖励、单项工作考核前列等情况的应予以奖分;对被通报问责处分、单项工作考核后列等情况的应予以扣分。具体奖扣分项目和分值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班子集体评价分由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即根据年度考核初始得分和奖扣分汇总情况,领导班子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和性质、干部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各线评分差异等情况,对干部进行适度加分或减分。
三是提出了领导综合评价得分。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情况分别进行评价。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的评价采取打票方式,分“好、较好、一般、较弱”四类,其中“好”、“较弱”人数分别控制在被评价人数的20%、10%左右。评价记分方式为:(好票×100分+较好票×80分+一般票×60分+较弱票×40分)÷总票数。
四是制定了“双排”结果的运用。年度考核得分作为县“双对”绩效管理考核奖发放依据,即按照每位中层及一般干部的得分确定考核奖。年度考核得分排位和领导综合评价排位作为年度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中层干部“双排”均居前20%、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得分排位居前20%的,作为年度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的主要人选;中层干部“双排”均居后10%的,应予以提醒或诫勉谈话;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应作出调整岗位、降职(级)、免职等组织处理;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双排”末位的,一律采取降免职处理;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得分排位居后10%的,应予以提醒或诫勉谈话;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排位末位的,应予以待岗处理。
象山县中层及一般干部“双排”工作的实施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一次创新,不仅强化了激励先进,鞭笞后进的正向机制,同时进一步确保德才兼备的机关工作人员得到任用提拔,不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得以降职免职,使机关队伍处于不断新陈代谢、生机勃勃的优胜劣汰之中,有助于造就一支勤政廉政、高素质高业务能力的象山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