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财政票据信息化建设。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非[2015]374号)时间要求,我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完成,全市两县、九区***3个单位参加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共上线运行财政管理端10个,单位直管端32个、开票端740个。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利用智能卡技术,推广和运用统一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与用票单位数据交换,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源头控制”,以微机票据代替手写票据,将财政票据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控制,提高财政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