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校园内教职工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光明成校:
近年来,全市范围内发生多起因直排式热水器、使用“热得快”烧水、乱拉电线等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为保障光明新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特别防护期安全平稳,防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从即日起在新区范围内开展教职工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标准要求如下:
一、教职工宿舍设立标准
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号)第十条规定:“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职工宿舍必须与教学区相对独立。
二、教职工宿舍不符合设立标准学校
教职工宿舍与教学区没有相对独立的学校,将教职工宿舍生活区搬离教学区,或根据消防安全规范整改为相对独立的两个区域,即教学区与生活区相对独立,并且教学区和生活区分别有两条以上独立逃生楼梯。此项工作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及照片书面报教育科,1月初起进行全面检查。
三、教职工宿舍符合设立标准学校
教职工宿舍与教学区相对独立的学校,需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存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现象;2. 是否存在使用“热得快”烧水现象;3. 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现象;4. 是否存在使用煤气炉灶现象;5.生活区逃生出口有无被阻挡或封闭,防盗网有无紧急逃生出口;6.生活区域及宿舍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杂物杂乱堆放的现象。
此项工作请各学校、幼儿园在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形成安全隐患台账,整治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送新区文体教育局教育科,我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于12月21日起对各学校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专此通知。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doc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张伟杰,联系电话:882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