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出台政策加快推进煤矿建设
随着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我县煤炭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优势日益凸现,为充分挖掘煤炭生产潜能,做强做大煤炭产业这篇文章,纳雍县近日出台政策加快推进煤矿建设。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坚持以安全促发展,努力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扶持煤矿企业集团,发展煤炭产业链条经济,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全县煤炭产值,为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提供重要增长点。力争2012年煤矿产量达到850万吨,2013年达到1000万吨,2014年达到1150万吨,2015年达到1300万吨。坚持提升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矿区、矿井建设,淘汰落后生产技术,适时更新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提高煤炭生产水平。坚持煤炭生产与壮大链条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原煤生产的同时,提高煤炭的综合利用率,形成原煤开发与后续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等要素的到位。坚持煤炭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环境和谐型企业,实现煤炭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和谐。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针对煤矿监管人员工作在一线, 且责任重大、工作艰苦的实际,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设置煤矿执法大队、煤炭管理局、煤炭技术服务办公室等单位,对全县重大煤矿安全监管难题及矿难进行及时会商、研究、解决、指导,力争在煤矿监管方面有所突破,确保煤矿安全监管规范、有效。加强基层站所尤其是煤监站建设,进一步落实办公阵地,配备办公车辆,保障办公经费,确保煤监站工作正常开展、监管到位。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开展专题讲座,每月针对煤矿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1次轮训,每月定期组织开展1次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培训,由县安监局、工能局、检察院和纪委监察等部门构建警示教育平台,针对监管人员、煤矿业主、技术管理人员、矿工开展2月1次的煤矿违法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三是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提供足够的人财物力支持;以抓企业主体监管责任为核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政府部门监管到位,杜绝以包代管,认真落实县、乡包保煤矿责任制,以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县、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狠抓煤矿标准化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做好开发利用。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和规划管理,研究和探讨探矿权收益分成办法,编制全县煤炭资源开发总体规划,确保在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指引下,煤炭资源得到科学、节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提升煤矿生产水平,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力争到2013年全县煤矿实现“回采支护金属化、掘进支护锚喷化、采掘运输机械化”。抓好9万吨关停煤矿的恢复重建工作,实施兼并重组,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县煤矿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等综合开发与利用,提高煤炭产业综合效益。
五是发展煤炭深加工。让有限的资源转变为最大的生产力,这是纳雍县面临的课题和今后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当前,煤制甲醇、二甲醚、合成氨、活性炭、煤变油、煤变气等煤炭深加工和煤化工等高新技术正在逐步成熟,其应用能使煤炭资源实现更高水平、更大效益、更深层次的资源转化,不断提高煤炭附加值,努力形成煤炭资源与煤化工产业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煤炭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
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帮助协调解决煤矿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加强服务与指导,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把煤矿建设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和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