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度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水运经营秩序,近期,全市港航系统对我市水运企业经营人经营行为、经营资质保持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目前,该年度核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核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级航务部门初审、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复审的步骤开展。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责成县级港航管理机构和有关企业补充完善资料50余份。同时,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采用逐户***核查的方式,现场审核专职人员配备与在岗在位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的落实,各类台账、档案的制作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报,经复查,各水运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在此次核查中,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在严把审核关、加强国内水路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编制了《2016年国内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指南》,对运力要求、需提报的材料等作出详细说明,并开设了公共邮箱,对于收到的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统一解答,增强了与企业的沟通,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了核查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我市水运企业20家,通过核查15家,未通过核查5家,通过核查的货船87艘,计29401总吨,60725载重吨;旅游客船42艘,1121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