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街道高桥新村至横坪路消防通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坪地街道,道路起点为坪地街道高桥新村,终点为横坪路,经深龙发改〔2011〕388号批准实施,计划投资77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等及其他费用。建设单位为坪地街道办,中标施工单位为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合同造价562 800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工程于开工日期2011年6月20日,2011年8月12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在深圳市诚信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送审造价为704 374.83元,审计审定造价为704 374.83元,造价无核减。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坪地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 5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1年8月竣工验收,2012年7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