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报去年我市处理欠薪案件342宗追回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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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7日发表
商报讯 市人社局昨日通报,2014年,我市共处理欠薪案件342宗,涉及劳动者2.2万人,涉及工资金额1.17亿元,已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类福利待遇(包括经济补偿金)1.6亿元。其中,中山市佛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被纳入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佛鑫装饰欠薪案被列入人社部十大案例 1月6日,人社部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其中“佛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是中山的个案。 2013年12月25日,佛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金某某、刘某某等40人到市人社局投诉,称该公司拖欠员工2013年2至12月份工资。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法定代表人何新衡去向不明。第二天,市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未按要求支付。第三天,市人社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014年8月20日,何新衡因拖欠19名劳动者15.33万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法院审结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案件23宗 2014年,我市法院审结的中山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案件23宗。从市人社局公布的情况看,涉及人数最多的是三乡镇恒顺创利手袋厂,对175人欠薪35.5万元;涉及金额最高的是大涌镇建达叁服装工艺厂,对150人欠薪114.7万元。 横栏镇美迪欧家具工艺厂张大伦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中,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市人社局副局长张立波介绍,2011年刑法修正案 (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后,至今,市人社局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02宗。其中,公安机关立案222宗,法院共审结案件42宗,涉及犯罪人员44人;判决刑罚最重的为有期徒刑2年,最高罚金5万元。 地毯式排查千家单位追回6000多万元工资 张立波说,2014年12月下旬,市人社局联合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部署了以预防为主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行动排查近1100家单位,发现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用人单位101家,涉及金额6944.23万元,目前已帮劳动者追回工资6016.24万元。 相关链接 哪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可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认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刑3年;对讨薪者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此种行为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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