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中山市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细则发布
南都讯 记者储诚松 记者从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中山市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日前正式发布,其中提出从2014年到2017年,将力争实现引领3000名大学生创业的目标。同时,将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包括开展创业政策助推工程、创业服务优化工程、创业文化培育工程等工作。另外,该局还下发了《中山市企业家引领劳动者创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家引领劳动者创业,经绩效评估,企业家每带领一名劳动者成功创业的有机会获得2万元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确保3年内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实施细则》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从2014年至2017年,确保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同时,力争引领3000名本市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大学生创业。
在工作措施方面,提出实施促进就业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其中,在促进就业计划方面,将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将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等专项服务活动,搭建供需信息平台,促进大学生就业。同时,将通过实名制***服务,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吸纳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加入师资队伍
而在创业引领计划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培养计划,编写符合中山市实际的在校生创业意识培养教材,未来将吸纳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专业人士等加入高校师资队伍,并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创业孵化服务、创业集市活动,提高大学生实践经验。据了解,中山市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山大学生创业率为3.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 .7个百分点,但与浙江省的8%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根据《实施细则》,创业引领计划还将实施创业政策助推工程、创业服务优化工程和创业文化培育工程。其中,创业政策助推工程包括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创业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大学生通过网络创业等。创业服务优化工程则将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市人社局将完善中山市全民创业网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指南、创业服务等信息。同时,将鼓励社会提供创业服务。
企业家引领劳动者成功创业可获补贴
另外,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市人社局还下发了《中山市企业家引领劳动者创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均可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参与创业引领。引领创业企业家的职责包括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定位和投资项目风险评估、经营场地选择、规划布局现场指导、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多种服务,并帮扶创业者解决初创企业阶段的突出困难。企业家带领10名或以上劳动者成功创业的,可申请参加引领创业绩效评估。经绩效评估前10名的企业家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带领一名劳动者成功创业给予2万元,年度内最高可享受引领10名劳动者创业补助,即最高可获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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