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饶彧浩
饶彧浩先生:
经你(公民身份号421022*********3978)申请,我中心从2020年12月起向你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经核实,你于2020年12月已在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麻涌分公司重新就业且参保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已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贰元叁角陆分整(¥2372.36元)。我中心已于2023年6月7日向你发出《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3]378号),但因你无法联系未能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告知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等规定,你2020年12月起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社会保险基金向你多支付了失业保险待遇。因此,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贰元叁角陆分整(¥2372.36元)退回到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广大路支行,划入账户:1004***********00200003;摘要请备注“黄埔饶彧浩退失业金”)。逾期不退回的,我中心将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等规定依法启动追回程序。
被告知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82553654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9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