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10月26日,兴仁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意见和省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兴仁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长范华就开展好这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兴仁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要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必须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案件,以查办案件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和约束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治理;严格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市场建设,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努力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要明确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集中力量,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要通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实事求是搞好自查自纠,严肃处理问题。
范华强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兴仁县具有特殊意义,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涉及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和矛盾,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痛下决心,坚定信心,采取过硬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实现中央和省提出的阶段性目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昌应在会上传达了《贵州省危房改造工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方案》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工作,抓出成效。
副县长陈林涛在会上传达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传达了州政府关于迅速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迎接中央检查组第三轮检查的通知;副县长王尧忠《关于成立兴仁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兴仁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昌应主持。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纪委书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0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