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通过省专家组评审
11月21日,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评审会在贵阳冠洲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课题进行评审。来自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有关部门的22名专家和州县领导汤向前、桑维亮、范华、唐清波等和州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会议由兴仁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华主持。
会上,与会同志听取了兴仁县县委书记桑维亮就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工作情况的介绍。桑维亮指出:近年来,兴仁县按照***,以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矿群矛盾,扎实推进了和谐矿区建设,为总结经验,更好地推动和谐矿区建设。省委讲师团多次深入兴仁县矿区调研,以建设和谐矿区为课题,编制了《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为进一步完善补充《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课题,使其更具操作性,为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提供了理论指导,经过研究,决定召开评审会,就《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最终评审。
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潘健组织与会的22名专家就《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进行评审,专家组认为:《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对策研究》课题报告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立论有据,对策适当,具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选题具有科学代表性。因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群众利益受损问题以及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乃至干群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在全省大部地区具有普遍的代表性,把兴仁县建设和谐矿区作为重点探讨,对全省这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是调查研究深入细致。课题组通过深入矿区,对兴仁县矿业发展和矿区建设的历史和现状作了调查,对矿群矛盾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了建设和谐矿区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论述,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三是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和谐矿区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与工作目标、重点与步骤,充分体现了课题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完全符合实际,体现了辩证法的要义。四是课题组通过研究,提出了建设和谐矿区要实行“政府指导、企业责任、协会作为、法制教育等一系列对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会上,专家组还对该课题研究报告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对该课题研究报告给予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