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鉴定中心到兴仁职校进行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及国家职业标准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办《关于2008年实施“雨露计划”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精神,县职校自6月28日以来,先后已培训了324名农民初级技工,第一批培训的学员陈志明、王如会等75名已到广东中山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山宏亮纺织制衣厂工作,内地就业了130多人,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31日,经过培训的第二批学员接受了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和操作都在60分以上者,方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获得资格证书的学员,学校将组织他们到广东中山、深圳一带就业。
据了解,这次职校开展的“雨露计划”农民工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由国家扶贫资金按人均3000元进行补贴,学校包吃包住包就业,免费体检,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颁证。培训主要针对农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户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6至35周岁,身体健康、自愿转移就业的富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