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阳光书院被授予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示范校荣誉称号
11月18日,兴义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下文,授予兴义市阳光书院“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示范校荣誉称号。
兴义市阳光书院历来重视“四在学校・幸福校园”创建工作,围绕“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扎实的开展了系列工作,如:学校食堂围绕怎样让学生吃好,开展营养健康宣传,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始终保证餐饮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学校德育处加强规范寄宿制学生的管理,特别关注留守儿童情况,让留守儿童在校感受到家的温暖;教科处、教务处打造高效课堂、探究智慧课堂,联合年级处、班主任一道共同关注问题学生学习情况,实施“待优生”方案,使学生共同进步,享受学习带来的乐趣;学校各部门还通力合作,成立社联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社团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组织体育节、艺术节、社会实践等,让学生开心快乐地度过校园里的每一天。
11月12日,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妇联组成评估验收小组,按照《兴义市寄宿制学校“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示范校评估细则》标准,通过参观校园、查看评估材料、走进课堂听课、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验收评估,最终决定授予兴义市阳光书院“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示范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