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收代理银行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绥中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绥中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收代理银行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ZG201805002)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6月4日首次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告,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绥中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收代理银行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6、愿意并且能够承担代理财政资金专户业务的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在绥中县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投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报名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29日9:00至9:3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授权代表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原件;
及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资料并参加下一步招标活动。招标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
重要提示:未按照规定携带审查资料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15:0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0011
会计室电话:0429--3254002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志忠
联系电话:139****5725
采购代理机构: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北环路东段8-18-1(鑫阳家园南门)
联系人:吕竹
联系电话:0429—3254005
报名电话:0429—3254004
报名传真:0429—3254004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