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查处一起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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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9日发表
2月8日下午,一辆贵A牌照机动车由贵阳方向驶入威宁高速北站,站口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反复多次劝导后,该车驾驶员仍以汽车燃油耗尽为借口,并在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引领下,转向检测劝导点旁的加油站内加油,汽车驶入加油站后,驾驶员趁卡点工作人员不备强行通过卡点。
“冲卡”行为发生后,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追查,并在羊街镇大洼村找到冲卡汽车和车主。经查,驾驶员姜某龙,为羊街镇西华社区村民。经询问,姜某龙如实交代了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导,强行通过卡点的违法行为。
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姜某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说:“我一时糊涂,没听劝返。我知道错了,下次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目前,姜某龙因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五十条第一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县公安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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