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
南府办〔2008〕167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0月10日前把排查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报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何碧玲,联系电话:86266635)。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七日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对全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摸清隐患底数,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10月10日前完成)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工作要求。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自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和“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
在统一行动中,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每一个被检查场所,公安治安部门负责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状况;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文化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旅游部门负责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情况。对所有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
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突出抓好简易水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多功能救生梯等消防技术产品的推广使用,提高各类场所技术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做到早期报警、早期控制和快速逃生,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区政府对各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区公安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郑灿儒任组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各镇(街道)亦要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公安、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组成的排查整治工作组,制订方案,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对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整治、逐一验收、逐一登记,防止走过场。对照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决不能手软。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落实内部监管和督促整改责任。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法律追究,决不姑息。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对每一个被检查场所应填写《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1),并于12月30日前报区公安消防大队。
各镇(街道)要每周进行工作统计,填写《镇(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2),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何碧玲,联系电话:86266635)。
***:1.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略)
2.镇(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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