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
2008年3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以来,国土资源部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从破除广大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安于现状、畏首畏尾、狭隘视野等突出问题入手,改革创新,制定《国土资源部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完善干部考核,着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力求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完善程序,实现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激励先进、促进一般、警醒后进的作用。
一、突出重点重实绩。按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为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从加强平时考核入手,在考核办法中用专门一章对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时,从两个层面展开,即对司局工作业绩和公务员工作业绩分别进行考核,具体的内容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对司局工作业绩的考核采取季度和半年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设定了八项要素,结合实际尽可能合理地设定对各项要素进行定量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对最后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并作为司局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评定和处级以下公务员优秀等次人数确定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功能。
对公务员个人的考核,明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为70%。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执行国家财经法规、选送公务员培训、公务员违法违纪”三项定性指标,突出强调了定性考核的约束性作用。在考核的具体设计上,还将提出改革改进措施建议情况作为考核的加分项,经个人填报,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提出一项建议加一分,一项建议被采纳并落实为具体措施加五分,从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注重激励广大干部大胆创新,谋划创新,实现创新,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心和信心。
二、创新方法重实效。在考核的具体方法上,着力避免凭印象打分的现象,注重平时积累,充分发挥部考核委员会、有关部门和各司局考核小组的作用。对各司局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事项执行情况、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公文返回修改情况等有明确规定或便于***督查的考核项,由办公厅根据日常督查情况提供考核所需数据,其他考核项由各司局自行填报,共同作为考核的依据。司局级公务员工作业绩考核,主要由个人按季度填写《主要工作记实》,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分送分管部领导审核,每半年将个人填写的两个季度的《主要工作记实》在本司局范围内发布。
在操作实施上,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研究提出司局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和司局级公务员考核等次建议;各司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对本司局处级及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在坚持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原则、标准基础上,鼓励各司局积极探索创新,采取适合本司局工作特点的处级以下公务员考核方法,不断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三、严密程序重民主。对司局工作业绩的考核,根据办公厅提供的数据和各司局自报并经分管部领导审核的材料,由考核委员会认真分析并研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部党组审核。对司局级公务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由个人填报《主要工作记实》并经分管部领导审核,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本司局范围内进行公布,在此基础上再组织测评,年度考核结果按领导和群众测评各占20%和80%汇总得出,其中群众评分按上、下半年测评结果各占50%汇总得出,体现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此外,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监督的思路和方法,结合年度考核,在国土资源系统内对各司局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从基层的评价中反观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是否扎实,相关政策措施能否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以更加客观地反映各司局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状态。作为一种探索,在民主测评结果的使用上又力求慎重,仅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同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为使科学的公务员业绩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把凭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要求落实好,部党组在制定考核办法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牢固树立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努力实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