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字〔2009〕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的培训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斗门区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任务
根据《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要求,今年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培训时间3天(18学时)。
三、培训方式
公需科目的培训实行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今年培训的参考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教程》(广东版,中国人事出版社,杨继成、杨炳勋主编)。教材建议人手一本,可自行到书店购买,也可以由人事局协助订购(需订购教材的请填好“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订购表”,于6月26日前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购买教材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有条件的单位可集中培训,开设专题讲座,具体的培训组织和经费安排由各单位负责。
四、考核与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后须参加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个人独立完成。试卷可于7月5日起登陆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局网页(网址:http://www.doumen.gov.cn/组织机构/人事局/表格)。考试结束后,请将试卷于7月15日前送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评改。考核合格者,将为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专业学习登记》卡。
五、工作要求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培训和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方面,参加和接受培训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完成公需科目1门,并将其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请各主管部门将该通知及时传达到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确保培训顺利完成。
区直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和考核分别由区教育局、卫生局自行组织,并将计划及考试成绩报我局备案。
联系电话:5552***6,传真:5133108,联系人:梁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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