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1917号
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年限 | 竞买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19NGY-8 | 龙穴岛南沙保税港区龙穴大道东侧 | 一类仓储物流用地(W1) | ≥2.0 且≤4.0 | 239153 | 50 | 239*** | 240 | 4793 |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本挂牌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2019NGY-8地块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在南沙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须拥有码头及物流仓储成功的开发经营经验,在南沙区内拥有自主经营的港口码头和保税物流仓库;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
3.投资强度≥5000元人民币/平方米;
4.项目土地产出率≥5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
5.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建成投产;
6.竞得人须与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通力合作,利用本项目开展国际分拨中心和跨境电商物流运营业务,打造南沙国际优品分拨中心;开展与香港机场达成货运分拨的海空联运业务合作,发展海陆空多式联运的粤港跨境货栈和粤港跨境物流。
三、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买申请人名下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不良业绩的,不能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三)土地移交条件:2019NGY-8地块按《广州南沙出让工业用地交付使用标准》移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向受让人移交。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7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8月19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9年9月12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土地出让金支付金额及要求: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网址: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网址www.gzns.gov.cn)中浏览。
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20)39053437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杨***,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