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核(年审)(增设事项)
事项名称 | 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核(年审) | ||||||
设立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 ||||||
受理单位 | 番禺区农业局 | ||||||
开始办理时间 | 2017年3月1日 | ||||||
事项定性 | □受理 □初审 ■终审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 ||||||
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承诺时限: 20 工作日 | ||||||
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
受理地点 | 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412-413室 | ||||||
咨询电话 | 84622372 | ||||||
内 部 流 程 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核—领导审批—发证 | |||||||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
1 | 1.《经营利用许可证年审、物种数量变化申请表》(所在地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加审核意见) 原件正本(收取)1份,经营单位如是个人,则需在表中的申请单位名称一栏加盖手指模;是单位的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
2 | 《经营利用许可证》正副本:证件未到期的,收取副本原件年审;证件已到期的,需收回正副本原件。证件遗失或严重损坏没法提供回正副本的,要在当地登报声明作废,凭报纸原件办理补办手续(报纸级别无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
3 | 单位名义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
4 | 物种来源证明:如提供协议原件和供货方经营利用许可证复印件,进口批文复印件(进口批文复印件是指:海关关单、濒危证及进口买卖合同);以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经营医药保健品的企业还须提供名称、种类、成分表、年度计划表;驯养个人或单位申请经营证的,需提供本人或本单位驯养证复印件;省外引进,需提供运输证原件证明(运输证第三联),运输证(第三联)需加盖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
5 | 委托书(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如企业申请,委托员工前来办理申请,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如个人申请委托个人前来办理,需收取委托书原件,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 |||||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2、符合以下审核条件: (1)所提供材料真实、齐全; (2)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而且稳定; (3)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 (4)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 | |||||||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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