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新模式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刑罚执行检察等多项职能于一身,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的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团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模式,在保护青少年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三年来,该院先后办理未成年涉罪案件10起,其中批捕5人,不批捕4人;起诉7件7人,不起诉2人,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一是强化预防措施,采取丰富多彩的帮教方式,教育未成年人。
指派检察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到社区、村组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派发法律知识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2000多册,开设法律课堂,举办法律讲座30余次,受教青少年达5000多人次。在团风中学挑选1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在籍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引导其他学生阳光生活健康成长。
二是打造预防平台,建立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感化未成年人。
自编自演青少年法律情景剧。以身边真实事例,编写一部法律情景剧,由学生分别担任剧情角色,演绎了一个留守少年从犯罪到转变的成长故事,呼吁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积极筹集资金,在团风县思源学校新建了包括心理咨询、评估、矫正、治疗于一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多功能警示教育基地,截止目前为止,接待参观访问的中小学生1万多人。
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第一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在县思源实验学校举行,由中学生自己扮演法官、检察官、被告、律师、证人等法庭诉讼角色,通过法庭庭审的形式,以一件由于琐事而引发的故意伤人致人重伤的典型案例为题材,庭审辩控的逼真场景、以案释法的真实流露,增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使青少年在亲自庭审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同时,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省检察院预防处、未检办公室和黄冈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了该项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
三是健全预防机构,设立独立的案件办理通道,挽救未成年人。
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领导小组”,并在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单独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案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及预防工作。根据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建立了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完善了“诉前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侦捕诉等环节的办理程序,在受理和审查案件时,采取专人负责,特别告知,耐心讯问,提前介入等方式,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进行交心谈心,帮助消除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并在讯问时注意找出是否有从轻、减轻的法定或酌定情节,防止发生诱供逼供等违规司法现象,以真情感化,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