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
4月23日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对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经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侯仲华副厅长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调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和近期需要认真落实的几项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近期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完成。
侯仲华副厅长强调,***、***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1月14日,经***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和人社部、财政部审批,我省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增加158元。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27元的标准增加。从今年开始,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与城镇企业同一政策。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和改善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2013年调待文件精神;二要积极贯彻,准确把握我省今年调待主要政策;三要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省厅机关有关处室、省社保中心以及南昌市及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同志、部分行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南昌主会场,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及养老保险科(股)长、社保局长及分管领导、业务科(股)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符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