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民政局2022年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公开民办养
为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福利***公益金的用途去向,彰显福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现对我单位2022年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向我区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拨付2022年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资金。
(三)项目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四)资金额度
2022年资助预算金额为22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0元,结余224万元。
(五)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陈玉堃、古翔,联系电话:34667460。
二、项目成果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2023年1月市民政局下发的《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明细表(第二批)的通知》(穗民〔2023〕8号)文件要求,已于2023年2月完成我区2家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212万元,结余12万元。
(二)实际效果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规定,通过开展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发放护理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补贴,有助于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缓解因疫情导致的运营压力,从而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拨付补贴资金。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财政资金到位率,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下达财政资金为224万,到位率100%,已完成该项指标。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评审工作质量达标率,按文件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申请上一年度护理补贴,区民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完成率100%,已完成该项指标。
(3)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合同支付及时率,拨付民办养老院资助项目经费前需与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拨付补贴资金,未及时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该项目资金拨付,未完成该项指标。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财政资金到位及时率,市民政局已及时下达财政资金224万元,已完成该项指标。
(5)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减轻资金负担,通过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经费,有助于减轻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负担,已完成该项指标。
(6)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旨在缓解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压力,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民办养老机构应对政策知晓率≥90%,南沙民政局每年度会在申请补贴日期前通知本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申请补贴经费,已完成该项指标。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受资助机构正常运营,通过发放民办机构资助经费补贴,有助于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已完成该项指标。
(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资助机构满意度,反映受资助机构对该项目的满意度情况,已通过对受资助的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已完成该项指标。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拨付该项目资金,原因主要在于该项目资金需由民办养老机构在为老平台申请补贴资助,然后由第三方机构及市民政局进行核定,通过后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拨付资金,期间由于申请资助的民办养老机构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平台申请操作失误,导致审核过程延长。根据2023年1月市民政局下发的《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明细表(第二批)的通知》(穗民〔2023〕8号),已按文件要求于2023年2月6日向我区符合条件的两家民办养老机构拨付新增床位补贴212万元,结余资金12万元。
改进措施:指导申请补贴资金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操作手册》流程要求进行申请,避免再次出现错误操作导致延迟审核等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