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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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10月29日,铜陵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启动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据了解,2016年度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城乡中小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和在校大学生80元,城镇劳动年龄段未从业居民250元,城镇男60女5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居民210元。政策规定,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3年以上,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可在2015年10月至12月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和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待缴费时间延长至2016年2月底。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人员应继续存入缴费存折,为确保代扣正常,需要至少多存入1元。(铜陵县社会保障局 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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