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与东三省签署人才开发合作协议
3月20日,浙江、上海、江苏、辽宁、吉林和黑龙江6省(市)政府人事部门在哈尔滨共同签署了《“东三省”与“长三角”人才开发合作协议书》,全方位实施“三三合作”。这是目前我国人才开发领域第一个跨区域的合作,对于推动六省(市)人才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产生重要作用。
根据协议,“长三角”与“东三省”两个大区域内将在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在人才政策、人才智力交流、人才开发培训、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市场建设、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人才资源和人才信息共享、人事科研等各个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人才开发合作与交流,逐步建成统一的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形成统一规范、高效共享的人才开发合作平台。
协议指出,要通过“长三角”与“东三省”区域间的广泛合作,建立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加强区域间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信息的交流,鼓励本地区高层次人才通过柔性流动等方式到其他合作地区工作或服务。根据需要,通过挂职锻炼、任职交流等形式进行公务员互派交流。两地共同培养各地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六省(市)及省辖市(地)、县(市)人才中心提供的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互认有效;省级人事部门主持并发证的专业技术资格互认有效;政府人事部门发放的继续教育资格证书互认有效。“东三省”地区发挥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技术工人等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长三角”地区发挥轻纺技术工人等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为对方培养和交流技工人才,等等。
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到会祝贺并作了***。侯建良副部长指出,此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人才开发已由地缘性区域合作向跨区域战略性合作迈进,是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中一个新的跨跃,对于推动六省(市)人才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人才市场统一开放,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才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密切人事部门的横向联系,在更高的层次上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的发展。侯建良强调,“长三角”与“东三省”人才开发合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要通过不断丰富交流内容,拓宽合作领域;建立健全合作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合作顺利开展,以达到既定目标和预期效果,实现各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