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补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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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8日发表
南海区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补充答疑(1)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南海区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问:招标文件P20倒数第1行“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有些工程是直接委托没有中标通知书的,可否理解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答:不能,监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备案证书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日 期: 2012 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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