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窗缝隙大消协调解除纠纷
近日,望谟县市监局、消费者协会联合调解了一起因安装铝合金窗引起的消费纠纷。
近日,消费者黄某到望谟县市监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2014年10月24日在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环城路经营者李某店里订做铝合金窗及安装服务,价格共计一万九千元,预付订金九千元,剩下一万元余款安装结束验收后支付。之后,经营者李某把加工好的铝合金窗运到黄某家进行安装,由于窗的尺寸未量准确,安装后多处窗在关闭时存在缝隙较大的问题,下大雨来,雨水进入屋内。黄某多次找到李某要求把该问题处理好,但李某迟迟不来处理,至今有半年多时间,无奈之下,只好向县市监局、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县市监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经营者李某到黄某家进行调查核实,当中将相关法律法规向李某进行了宣传,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经调解,由经营者李某负责在20天内把铝合金窗存在的问题处理好,消费者黄某满意后支付余款一万元。5月15日,经营者李某把安装的铝合金窗修整完好,达到了消费者黄某的要求,黄某支付了剩下的余款,双方达成协议,至此,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