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州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涉爆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民爆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炸响”的工作目标。对公安部近期下发的《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进行再强调再学习,对即将实施的《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进行宣贯,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于2015年12月28日组织全州21家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3家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6家异地爆破作业单位以及黔西南乐呵化工厂等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在治安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州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由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姜洪波通报了2015年全州民爆物品使用及管理工作情况,对全州爆破作业单位资料收集、人员档案、库房管理、爆破作业现场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及通报,并组织参会人员逐条学习了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接着黄伟副支队长向参会人员通报了2015年全州爆破作业单位被处罚案例,对我州爆破行业整体发展提出了建议,随后,贞丰县诚兴新联及贵州磊爆破两家公司法人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黔西南州隆鑫爆破及兴仁县顺祥爆破两家被处罚企业法人作了检讨发言,其余被处罚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治安支队蒲晋副支队长与参会代表签订了民爆物品责任书,并通过近两年全州民爆物品使用量对比就全州民爆行业现状进行了深层次分析,对被处罚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对参会企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参会单位要认识到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意义,会后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组织单位涉爆人员学习《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二是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两节”即将到来,各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一次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本单位涉爆人员的状态排查,确保广西柳城类似案件不在我州发生;四是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务必在明年《爆破作业许可证》换发之前重新选址修建,否则将不予换发《爆破作业许可证》。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实施进行了有力宣贯,进一步加强了我州涉爆单位的安全监管意识,为“两节”期间全州社会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