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即将展开
近期省民政厅、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化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源头防治工作,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融入社会、健康成长。
我州继去年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后,今年,将根据10部门通知精神,启动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的主动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困境儿童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实现流浪未成年人接得回、留得下、入学顺、过得好的目标。
行动期间,从做好返校复学工作、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完善控辍保学机制、细化关爱帮扶措施、加大源头防治力度等五方面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作任务和要求。
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要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相关部门要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控制辍学、失学责任制,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动态监控机制,指导中小学校加强适龄儿童受教育情况全程管理,全面了解学生学籍变动情况,重点掌握本地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辍学失学情况,及时动员帮助辍学失学儿童返校复学,安排心理老师或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顺利融入校园,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各项政策措施,杜绝返乡流浪儿因贫困辍学失学。
整合扶贫开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等方面的力量资源,通过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信息通报、***回访、教育引导等方式推进重点地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
要求指导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监护干预,教育引导父母及其家庭履行监护责任,妥善安置照料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困境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
州县市救助站将继续在车站码头和繁华地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流浪和夜宿街头流浪人员进行及时劝导救助,发现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及时护送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市民若发现有流乞的孩子,可以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防止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不当或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外出流浪。
去年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02人,其中,未成年人134人,支付经费近260万。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