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提出要求
日前,全国土地调查办印发《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7号),为抓好工作落实,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省实际,向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重要调查任务,也是全新的调查内容,更是夯实国土资源基础、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经费、统筹安排,以负责的态度、专业的精神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确保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有序稳步的推进。二是要结合实际,明确技术路线。各地应先行收集、整理本地区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城乡规划、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地名地址、地理国情普查、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基础资料。考虑到全省已基本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各地成果目前正在验收汇交阶段,因此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一并将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纳入此次先行开展调查的工作内容。三是要各级联动,推进调查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结合全省实际,省三调办正在开展省级“三调”初始库的建设,并计划于今年7月份起分批下发各地使用。省下发的初始库将包含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城镇村庄边界、村庄内部现状地类等预判信息。各地应根据本地工作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在初始库下发3个月内完成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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