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南吕固乡关于2014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夏季禁烧工作会议要求,为确保我乡夏粮丰产丰收,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止焚烧秸秆,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今年我乡夏季禁烧工作的总任务目标:“七净”、“两无”、“两个确保”。
“七净”是切实做到田间净、地头净、坟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和村内净的工作目标,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两无”是切实做到在我乡境内无冒烟现象、无着火现象。
“两个确保”一是确保高速公路、高铁、乡间道路视野内秸秆焚烧的绝对杜绝;二是确保林带、苗木、秋苗不能受损。
二、措施要求
夏季禁烧要求高、措施硬,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乡成立禁烧指挥部。乡党委书记赵献忠任政委、政府乡长卜凡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李江涛、人大主席步志刚、纪委书记李明战、司法所长赵争锋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禁烧指挥部负责全乡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总指挥、总协调。各村也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两委成员为成员的禁烧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好本村的禁烧工作,形成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宣传教育到位。各村要利用一切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禁烧的重大意义和焚烧秸秆、麦茬的危害性。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各村要在显要位置搭建指挥部 2、广播。村喇叭一天三广播;3、通告。街道醒目位置张贴县禁烧通告;4、标语。各村主要街道、地块和显著位置都要书写标语;5、横幅。横幅由乡统一制作,由各村负责沿乡间公路悬挂到显著位置;6、宣传车。各组宣传车负责本组各村的禁烧宣传。
(三)岗位职责到位。搞好禁烧工作,乡、村干部及有关单位和部门都有重大责任。1、各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干部要实行包片包地块,明确分工,划分责任,村支书要与各包地块干部签定《禁烧责任书》,哪个村、哪块地出现问题就要追究该村支部书记和分包地块干部的责任。禁烧期间,各村所有支村两委成员必须全员在岗,昼夜值班、巡逻。所有在岗人员要统一服装,佩带袖章,村干部要与所包地块的农户签定禁烧协议,明确今年夏季禁烧期间责任、义务和处罚措施,村干部必须要跟机作业,要求收割机必须安装粉碎机,同时控制小麦留茬高度在10公分以下。2、乡按片设四个禁烧督察组,四个组对各自督查范围内的禁烧工作负连带责任,分清责任地块,结合村干部,负责所包地块的禁烧工作。3、派出所要牵头开展执法执罚,一是要加大执法执罚力度;二是要从严从重办案,提高办案效率。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学生点火焚烧秸秆造成事故,发挥优势全力配合好全乡禁烧工作。5电管所要保三夏期间正常送电,并且检查线路,加强安全送电,防止因用电引起的各类火灾。
(四)依法处理到位。要做到“三个严禁”: 1、严禁秸秆乱堆。严禁在道路、沟内、树旁、地头堆放秸秆,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在乡间路、村内主要街道摊晒、碾轧秸秆,实现田间、地头、坟头、路边、沟渠、树下和村内七净,并且谁地头谁负责,发现一处罚款200元。2、严禁焚烧现象。实行谁地块谁负责,发现一起罚款200元,拘留15天。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处理。3、严禁损毁树木。对焚烧秸秆或田间作业造成树木毁坏的,每毁一棵加罚100元。对故意纵火个别案例和首例焚烧肇事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责任追究到位。1、经济处罚。按照属地管理,每发现一把火,处以该村3000元罚款,多处着火,累计加罚,对着第一把火的村,要双倍处罚,被县以上督查组发现的,罚款20000元。 2、党政纪处分。因焚烧秸秆、损毁树木和其他重大事故的,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