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力社保局改进作风专项整治动真格涉及12大类窗口单位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47号)精神,近日,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涉及人力社保系统12大类窗口单位,时间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10月底。通过动员部署,学习提高,自查整改,总结评价四个阶段的专项行动,积极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窗口单位抓细节。分别对工作人员的行为、服务场所的环境、具体工作的办理及服务监督做了明确的规范。明确提出了服务场所、行为、工作、监督四个规范和“二十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并制定了窗口单位通用文明用语,细化了接待、电话等方面的用语规范。
二是多项培训计划齐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覆盖面广,为保证行动提质量、出实效,今年专门拟定全系统开展三个层面的培训计划,本月底将对我局各类窗口单位与近3年新招录9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为期2天的培训,从业务知识、仪容仪表、文明礼仪、服务作风等方面进行规范。6月起将开展以镇(街道)基层平台、村(社区)协管员为核心的专项培训,提高本系统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是四方面入手提服务。在服务规范方面,实行“五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三亮明”(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尽量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钟。在纪律要求方面,做到“四杜绝”,严明工作纪律。在服务用语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温馨服务。在阳光政务方面,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推进窗口服务高效便民,逐步实现100%业务事项网上办理。
四是结合四项监督改作风。实行“服务对象监督”、“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四结合,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定期巡查、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将规范化管理执行到底,切实改进窗口单位服务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