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多措并举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实处
10月9日,笔者从麻城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该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切实把扶贫资金用在实处。
麻城市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结余管理的通知》,就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结余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全方位下放审批权限,激发基层活力,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乡镇”,下放专项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到乡镇办。对因有些资金使用局限性强、部分资金无明确项目、项目完工结算多余资金等,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市政府授权各乡镇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迅速落实到具体的精准扶贫项目;对违反合同规定延误工期或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取消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资格;对不按扶贫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财务报账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麻城市通过明确乡级作为扶贫项目决策、审批、实施和监督主体,县级负责项目备案、监管、验收、绩效评价和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村级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竣工初检、报账和档案管理,形成了“专人负责、全程收集、乡村一致、分类存放、长期备案”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式。麻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还通过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全程***,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蔡向东 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