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欠薪维稳工作的通知(嘉劳监支〔2017〕7号)
嘉劳监支〔2017〕7号
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欠薪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集中力量、依法依规,联防联动,做好欠薪隐患的分类化解处置和稳控工作,确保企业欠薪隐患发现得了,稳控得住、处置得好,为全面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欠薪隐患排摸
畅通来人来访、热线电话和信访、网络、110平台等举报、投诉、反映渠道,结合巡查、检查、专查、督查等监察手段,落实企业欠薪信息部门联合预警、舆情监测等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排查,全面收集、动态掌握企业欠薪隐患信息。
2、加强欠薪防处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欠薪隐患处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度。对已经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分级、分类、分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欠薪隐患排查与领导包案机制”,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重大欠薪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列入领导挂牌督办事项,发挥政府综合处置和维稳责任。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欠薪处理责任。
3、依法处置企业欠薪行为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现“12345”举报投诉热线、“局长信箱”24小时受理,实施举报投诉案件“一站式”处理办法,打破地域限止,实行多点受理、集中管理、分片处理。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时掌握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对确因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企业,要一企一策,制定帮扶化解、稳控和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化解欠薪风险,确保事态平稳;对已发生欠薪的企业,及时立案调查,严格依法处置;对转移资产、欠薪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坚决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不配合处置或处置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采取过激讨薪、组织非法讨薪的个人,联合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采取有效措施,
4、加强对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进一步落实“欠薪维稳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执勤务勤,演练应急处置预案,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综合处置能力。欠薪群体性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迅速坚决启动欠薪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迅速平息事态。对欠薪逃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恶意欠薪,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跳楼、堵路、爬吊塔、拉横幅等极端讨薪行为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
进一步落实“舆情监测与处置机制”,加强与当地宣传(网信)、公安等舆情监管部门的协作,畅通信息渠道,优化协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处置措施。建立欠薪事件网上网下同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舆情关注,处置网络舆情突发情况。对通过网络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要及时介入处置;对不实不良信息要第一时间跟帖发声,澄清事实真相,报道处置进展,传递正面声音,引导公众视线。对于恶意制造和散布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的,要及时通报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落实失信黑名单制度
各地要切实落实《嘉兴市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试行)》文件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把重大劳动保障失信企业列入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严格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审核,真实反映和提供企业信用情况;加大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用足用好黑名单制度相关政策,真正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促使企业规范用人和工资支付行为,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欠薪维稳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充分运用这几年构建的行之有效的各项体制机制,结合当前正在组织开展的“无欠薪浙江”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依靠当地政府,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方案,合理调派力量,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加强检查督促指导,全力以赴做好欠薪防处工作。
2、密切部门协作
完善“欠薪信息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加强与建设、交通、水利、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主动争取公检法、信访、维稳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因情施策、分门别类地制定应对措施,对欠薪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网络舆情事件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失信企业曝光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劳动保障“黑名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确保欠薪维稳形势可防可控。
3、畅通信息渠道
进一步落实“欠薪群体性事件实时通报机制”,强化110社会应急联动、欠薪群体性事件和舆情监测与处置实时报告制度,加大对欠薪维稳工作形势的会商研判,启动欠薪隐患周报制度,从10 月9日起,各地于每周五下午4点钟前将本周《欠薪案件(隐患)企业情况表》(见***)报告市支队。联系人:顾鑫华,联系电话(传真):82228850。QQ:2542318668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抄送: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 |||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 | 2017年9 月5 日印发 | ||
***: 欠薪案件(隐患)企业情况表 | ||||||||||
填报单位: | 单位:人、万元 | |||||||||
序号 | 属 地 | 企业(建筑项目)名称 (建筑项目需加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 涉及 人数 | 涉及 金额 | 案件简况(隐患原因) | 处置措施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案 件 性 质 | ||
县(市、区) | 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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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0月9月开始实行周报。2.案件性质栏内注明(新增、结案、存续)。3.本月新增案件(隐患) 件;销案案件(隐患) 件;政府投资项目案件(隐患) 件。 |